忆伯父优美散文
伯父名叫闫大有,于上月23日下午不幸逝世,享年86岁。噩耗传来,我和妻都十分悲痛。于25日从郑返家,再看到伯父,已是身着寿衣,像睡着了一样静静地躺在水晶棺里,面容安详。此情此景,我只能满含热泪,烧纸祭奠,寄托哀思。当夜,按习俗我主动要求守灵。次日上午11时,我参加了为伯父送葬下棺、与早逝27年的大娘合葬的全过程,并于27日烧过一七纸后才返郑。伯父虽然永远离开了,但他的音容笑貌仍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,挥之不去,令人追思。
伯父生前性情温和,豁达,勤劳,节俭,与人为善,是个远近闻名的苦命人、实诚人、大好人。
说他是“苦命人”,是因为曾祖父曾祖母从“东乡”安徽省临泉县宋集,因生活所迫,于上世纪20年代中期,带领爷爷奶奶二爷二奶,一家六口人一路逃荒要饭,颠沛流离,几经周折,最后才落户到今天的**省平舆县朱氏桥村,给当地地主李本周当佃户,以种田和打长短工为生。
伯父出生在旧社会军阀混战兵荒马乱的年代,1929年——那个衣不遮体食不饱腹艰辛苦难的岁月。据奶奶生前讲,作为闫家的长子——伯父,给全家人带来了生活的希冀,并且家人寄予厚望。因此,给他起名时就寓意今后全家“大有”,丰衣足食,财兴人旺,盼望着从此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。
自伯父出生直到他二十岁时祖国解放,在这二十年里伯父没读过一天书,他的童年青少年是在吃糠咽菜、躲壮丁、打长短工的水深火热中挣扎过来的。伯父15岁那年,祖父祖母以及父亲因瘟疫去世。从此,伯父与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母亲,九岁的弟弟及刚出生不久妹妹相依为命,于是他挑起了家庭的重任。
即使是进入新社会以来,由于家穷,直到28岁伯父才和大娘结婚。还没过上几年"人民公社是天堂”的好日子,又遭遇三年自然灾害,在长女四岁岁儿子一岁时噩运在次降临。伯父在给生产队抗旱干活时不慎摔坏了腰部,若不是*及时差一点儿要了命,经长期休养虽痊愈,但以后再也不能干重活。
到了58岁时,因长期患哮喘病的大娘又于1987年突然早逝,给伯父又一次沉重打击,这时次子刚刚结婚,小儿子也只有13岁,他不得不含辛茹苦供小儿子继续读书。后来,为了过上幸福生活,次子小幺都离乡背井,移民新疆克拉玛依市生产建设兵团。他为了给他们带孩子,也是出于想念,才两次赴疆共7年左右,由于越近晚年越想叶落归根,怕埋骨边陲,所以于上世纪末返家,随长子至终老,孤独后半生。
说他是“实诚人”、“大好人”,是因为伯父的一生忠厚老实,热爱集体,热爱劳动,讲诚信,为人和善正直,品德高尚。过人民公社大集体生活时,他正值青壮年,为生产队干活舍得下力气。即使因公受伤十几年,也不依赖集体,凭着自己的坚强毅力和微薄的经济收入来疗伤,从来不向国家、向集体无故地要这要那,躺在功劳薄上让公家给养起来。甚至,连个工伤残疾都没申请过,而是自认倒霉,有困难自己克服。在那连饭都吃不饱的特殊年代里,他的命之所以能保着,并能挺过来,听我父亲讲,全靠的是他当时在生产大队当**,方便点,有门道,患难见真情。手足之情促使他不遗余力地给伯父无数次跑资金、跑省人民医院*、跑生活费、长期当陪护,当伯父家的精神支柱,因为伯父当时躺在床上无能为力,大娘既要照顾幼小的儿女,还要守护伯父,且妇道人家遇大事懵了,不知所措,责任义不容辞地落到了父亲的双肩上。我记忆中小时看到伯父腰间总是挂个橡皮壶,感到很稀罕,后来才得知是伯父的泌尿系统出了问题,在当时医学还不先进的情况下,不得已而为之,可见那些年伯父的日子是多么艰难啊!
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,伯父的伤势虽好了,但不能干重活,生产队就照顾他看庄稼、看场、当瓜匠,挣工分养活家人。每年种瓜时节,无论春来夏往,还是秋至收获季节,他都没日没夜地守护在瓜园里,以庵棚为家,对集体负责,公而忘私。他种的西瓜又大又甜,除供社员们夏季消渴外,还被生产队销往外地换钱花,连年增加了集体收入。
记得我上小学时有一年暑假瓜将熟时,嘴馋了,经不住本村的两个小伙伴的再三怂恿,壮胆到伯父的瓜园要瓜吃。伯父见到我没有严厉的批评,而是循循善诱地说:“孩子,我虽种瓜,但不是自家的,不能随便摘,你们想吃可以,等到长熟集体分瓜时再来,我把我家那份儿拿给你们吃好吗?”听了伯父的一席话,我羞得满脸通红,此事让我懂得了什么是“公”,什么是“私”我不但没抱怨,还十分感谢他教育我做人的道理,从而也了解到他实诚、正直的品格。
晚年的伯父手脚利索,无忧无虑,心量宽,很少生病,除刮风下雨外,他一年四季总是往田野里跑,往人多的地方去跟着热闹,爱说爱笑,整天乐呵呵的。地里有活就干,家里有忙就帮,一天到晚,总是闲不住。平时牙口好,吃五谷杂粮,喜素食;穿着不讲究,日子过得很节俭,生活完全自理,不爱麻烦人。
可能是年轻时遭过大难,老来必有后福,晚年他从来没住过医院,即使是到了临终前半年*,也只是在本村委顺青私人诊所看过几次。八十多岁还经常步行到八里开外的黄楼镇赶集、听戏。我父亲虽比他小六岁,但身体远不如他,五十多岁就得高血压病,不到7七十岁就患冠心病,心衰三级,后来又增添胆结石、糖尿病,整天病魔缠身。
所以,几乎每年必住院*一次,平时在家全靠吃药维持生命,腿不能走远路。每逢老弟兄俩想念见面,总是大伯经常步行一里多路来我家看父亲,而父亲只是到了伯父最后临终前才去看他,还得有人帮助。我每年回老家带礼物来看他,他总是显得非常高兴,只见红光满面,身材硬朗,精神矍铄,自信满满,晚辈们都期盼他长命百岁,我女儿还两次给他照合影留念,然后传到网上亲戚群里共享。我想,他之所以能健康高寿,平平淡淡、快快乐乐过日子,不爱操心费神、坚持活动爱劳动是其秘诀吧!
我离乡外出工作已三十多年,遗憾的是,仅在2006年接他到驻我的家中住过一周时间,还是我回家接父亲住院看病期间。一来是他从来没到过我家,作为晚辈想让他到城市走一走,看一看新面貌,享享福;二来也趁机到医院陪护父亲一下,老弟兄们在一起多说说话。
这次邀请他很高兴,可只在医院待两次,对药味闻不习惯,白天除吃饭外,大部分时间还是到城郊野外溜达(因我当时居住地离西郊近)晚上有空和我们天南海北叙家常,总有说不完的话。
由于我们夫妻既要上班,还要到市中心医院陪护父亲。所以,对他照顾不够,只是我妻尽量给伯父做些可口的饭菜,还给买了一些衣服让他穿,他总会高高兴兴的穿上。但是仅仅几天,也可能看我们每天太忙不想多添麻烦,他总嚷嚷城里太讲究,车多人多,生活不习惯,没等我父亲出院,他就迫切要求回家。我和大堂弟商量之后,我让妻子买好汽车票和礼物把伯父送回。回家后他拿着我和妻子为他准备的礼物逢人便夸,高兴不已。
今年春节前腊月25日我们全家四口回去看他,今非昔比,伯父已是骨瘦嶙峋,面容憔悴,白色的口罩脏兮兮的,我妻赶紧给他换个新的戴上。这次虽显病态,但精神尚好,慈眉善目,思维清晰,慢声细语和我又叙一小时家常,特别提及他仅回东乡老家两次,过去咱一家逃荒要饭来六口人,现在已发展成两家儿孙满堂几十口子人。
由此可见,思乡之情和幸福感油然而生。还念叨我们对他孝顺,总是带礼物抽空看他,而他却没给过我们任何财物回礼,我说这是晚辈应该做的,当邀请他再去我郑州新家时,他说等病好了春暖花开再说。没想到,这次见面,竟然和大伯阴阳两相隔,从此诀别了!
伯父走时虽然有点糊涂、有点匆忙,但是,走的很安详、很幸福、没受罪,也算寿终正寝。走的时间正是清明之前,春暖花开,农闲季节,晴朗天气。讣告传出,三天内天南地北的亲人们都纷纷回来奔丧:当日次侄次孙迅速赶回;次子偕爱女和小幺首先第一时间乘机,从新疆转郑州乘外甥留成的专车和长孙从上海次日赶到家;女儿女婿、另外的3个侄子2个侄女分别从广东、云南、北京、郑州等地次日或第三日乘火车汽车赶回;连就不见面东乡临泉宋集73岁的姑表弟爷俩也赶来了。
伯父的丧事操办得很隆重。按照当地习俗,出殡那天,三里五村的亲朋好友及乡邻两百多人,都来吊唁祭奠,抬棺送葬。一锨锨黄土掩埋棺木,一面面花圈环绕坟茔,一声声哭泣撕心裂肺,一匝匝阴钞纸钱焚烧成一堆堆灰烬,就像伯父的灵魂化作一缕缕青烟扶摇直上九天,*地奔向极乐世界!此时此刻,抚今追昔,长辈永逝,我再也控制不住感情的闸门,悲痛而思念的泪水夺眶而出。
伯父,您一路走好,安息吧!
拓展阅读
1、山景优美散文范文
山峰,昂头挺立于天地之间,临于云海,拔天擎地。它的雄姿,只能容我仰视。
我曾一遍遍对自己说,只有登上顶峰,才能领略群山的逶迤,世界的博大。
于是,我开始登山。晨曦初染,听潺潺清波,数繁星点点。柳絮翩飞,纤云起舞,蝶嬉,鸟戏,我笑而不语。一路荆棘,一路坎坷,一身疲惫,我终于到了山顶上。
一股清风袭面,湿润的拂在脸庞。溪流涓泻,在耳边,泉响叮咚,婵清娟鸣。青草细语,绿树清唱。
举目远眺无穷碧,水天相依。俯瞰山底,姹紫嫣红花遍地。淡云飘浮,群山起舞。这一切,都如清爽的水墨画,安静,淡泊,悠远。
天色渐暗,夕阳落余晖。风渐凉,花香不断。
独坐泉旁,泉水如镜,映明月。
泉破月碎,残云破散,风止月又成。夜阑珊,光影山中闪。
才发现,局促室内,不知错过多少美妙景色,错过山中景色。曾认为,登上山顶的路必定艰难
,就这样,多少乐趣与我失之交臂。
自然微微的笑着,她没同我说什么话,而我觉得,为了这个,我已经等待很久了。
也许,美景不只在于山巅,而是在于登山的过程,我们等在着,殊不知美就在我们身边。假如你不懂得欣赏,那么登上山顶又有什么用呢?
其实,人生的意义也不是登上山顶就能实现的,生命的价值等待着我像领略山中景一般发现。过程,才是人生最精彩的一页。
思维速写
就像掉落到一个无尽的深渊,不知何时能到底——或是到死。死不可怕,可怕的是等待死亡的过程,明知自己会死却又无能为力的过程。无论是白天,是黑夜,都是在惊恐中度过的,也许是怕着陆的一瞬间没有准备。
这种感觉只有在惶恐的睡眠中才能减轻许多。可是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依然掉落,而速度也在不断加快,全身炽热难耐,好像在燃烧,也许看到了一株植株,可却又无心去抓住——却怕把这一颗生命给拔断。也许降落在一个平台上,全身被重重地摔在上面,快要散架,可至少还活着。而且这种恐惧感马上消失了,接下来要思考的是如何爬到地面上,可自己却又不敢,怕爬的时候又掉下来又尝到疼痛,也怕刚刚爬到地面却又没有抓住,后者不但比前者痛,还要比前者多一份惋惜,一份懊悔。
可就在打定主意向上爬的那一刻,这个平台塌了,于是又陷入了比原来更恐惧的恐惧,只是比以前多了几种滋味。但终于坚持不住了,于是就把枪口对准了自己,可正当犹豫不决时,忽然发现身后多了一块陆地,于是把枪收了回来,可忽然便发现这竟然只是幻觉,于是抽出枪,可短暂的思考后,决定砰砰砰把枪里的子弹打的只剩一发,然后闭上了眼……只是又后悔为什么掉落那一瞬间不开枪。
2、来自童年记忆里的美妙味道——豆腐脑散文
一直都很喜欢吃豆腐脑,一直都很迷恋它细腻纯白的样子和滋润爽滑的口感,当然还有那绵厚醇美的香味。豆腐脑的吃法很多样,若吃咸味的,加入一点切得碎碎的榨菜末,撒几粒葱花,再倒几滴麻油,若喜欢辣味,便来一点辣椒油。用小勺轻轻搅拌,把榨菜、葱花和油均匀地混合在一起,再舀起一勺送入嘴里,连同驻满口鼻的香味一同滑入腹中,那感觉,一个字:爽!还有一种吃法便是吃甜的。这就更简单了,只是将豆腐脑盛出来,不加任何作料,一眼看去,纯净无瑕,如同凝脂般的肌肤,一见便顿生食欲。再洒上一点糖,拌匀之后,待糖全部化在其中再入口。此时,是完全别于咸味的另一番感受――豆腐脑的原汁原味一齐散发出来,逼迫着你加快节奏,非一鼓作气完成不可。
很长时间都沉醉在甜味豆腐脑中不能自拔,享受那份润滑,享受那份真味。后来也接受了咸味,甚至于辣味,在那样的畅快淋漓中,挥洒着英雄般的豪气,于是,豆腐脑在我的饮食生活中得以完整。这是二种完全不同的境界,面对那甜味豆腐脑容易让人联想到温婉多情的江南少女,娉娉婷婷,无一丝杂质,正是美艳如花娇似水,品尝时必是一种近乎朝圣般的宁静与矜持;而那咸味豆腐脑却如同魁伟粗犷之北方大汉,叱咤风云间,直杀得昏天黑地,热汗飞扬。二种味道,二种情趣,二种人生。
对豆腐脑情有独钟,不仅源于它的味道,更是源于对过往岁月的感念,对童年生活片断的珍藏。记忆中,小时候常常去早市上买早点,而卖豆腐脑的地方是常常要光顾的。拿着一个瓷缸,到摊位前排队。装豆腐脑的是一个特别大的缸,当时总有一个问题解不开,这么大,是如何抬到这里,且里面还装着满满一缸豆腐脑呢!至今仍是一个谜。
卖豆腐脑的是一个姓钱的老奶奶,体形肥胖,如同立在大缸边的另一个缸,圆圆的,壮壮的。打豆腐脑时,我真担心她会一不小心摔倒,但终究没有,她的重心似乎很稳,左右转动着,像一个球。钱打豆腐脑的技术很是高超,要论级别,大概也是“特级”吧。一个小铁勺,大约手掌大小,不知是被哪个高超的铁匠敲得薄如蝉翼。豆腐脑是论勺卖的。所以,每当她一勺下去的时候,我那小小的心便莫名地紧张起来,似乎也在和她一起在舀,在用力,心里在念叨:用力些,再用力些!深些,再深些!可是,她总能贴着豆腐脑的表面作精彩的表演,不轻不重,不偏不倚,毫厘不差,每一勺都恰到好处。那勺在她的手上像是安装了感应器似的,切入得精准,滑动得平稳,收起得及时。看起来是满满的一勺,实际只是紧贴着铁勺的薄薄一层,充其量也只是半勺而已。并且,速度极快,就像是在激流中自由驰骋的船夫,驾轻就熟。这不禁让我想起大诗人阮元的诗作,“交流四水抱城斜,散作千溪遍万家。深处种菱浅种稻,不深不浅种荷花。”
看来,她是深得其中之奥妙,这不深不浅的火候已被她演绎得登峰造极了。待轮到我买的时候,眼前满满一缸诱人的豆腐脑,空气中满是豆汁的香味,那味道沁入全身每个毛孔,及至血液,恍忽中竟想着跳进去吃个够。
端着买回来的一瓷缸豆腐脑回家,分到每一个碗里,一家人分享。每人能尝到一小碗,也就几勺的功夫便结束了。每每都觉得不过瘾,于是开始期待着第二天再次享受那美味。那时,小小的心里存着的大大的梦想竟就是能痛快地吃一顿豆腐脑,吃撑为止。至今都难以忘记那绝美的味道。如今,去过的饭馆很多,尝过的珍馐不少,但从来没有哪一种菜肴比儿时吃的豆腐脑味道更美。这大概就是物以稀为贵,少吃多有味的道理吧。我想,更重要的还是那豆腐脑里蕴藉着我的童年,沉淀着过往的岁月。
童年是什么呢?它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事件,而是由一个个记忆碎片构成的印象,这些碎片有时是一段影像,有时是一个物件,有时是一种味道,有时就是一种感觉。它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不可重现,不可复制,它是不可逆的,它是独一无二的,因此,它也是永恒的。珍视现在的每分每秒,便是为未来储蓄,明天的某个时刻会想到今天的某个影像,某个物件,某种味道,某种感觉,那便是一种快乐。而文字将这一切得以实现,所以书写的意义不仅仅是记录,它有更远大的意义:为幸福奠基。
3、描述秋天优美散文随笔
从开学后的某天开始,我迷上了网络。虽然我无法确定是哪一天,但我知道,也许那是秋天――都说迷恋网络的人是孤单的,孤单的是秋天。
孤单,是种难以言寓的滋味。
秋天确实是悲的。宋玉曾道:“悲哉!秋之为气矣!萧瑟兮,草木摇落而变衰!”萧瑟,萧瑟,宋玉的悲秋亘古不变,穿越时空,传到了我的心中。不过,他悲的是草木摇落,是万象萧条;而我,则看到草木一起摇落,万象一起萧条,生与共,死相随。让我选择的话也愿意化作一片落叶,跟随着大队,摇落于土壤之中。
在我心中,秋天的悲,其实悲于孤单。
上课下课时,人群川流不息。三五成群,窃窃私语,大声谈笑;夜幕降临时,校道上成双成对,比翼双飞。而无论是川流不息还是比翼双飞,我都是一个旁观者。
也许,我难以融入这样的人流。
其实,我也有朋友,而且不少,但他们都不在我身边;在这里,我也有朋友,但我感到难以与他们经常一起。听着他们谈论、说笑,我有一种莫名的感觉。这种感觉,好像叫陌生。我想这种陌生的原因是我们的文化背景差太远了,我们寝室的人,有辽宁的、浙江的、河北的,而我则是广东的。因为觉得好玩,我常常把寝室比作联合国,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建立的“家庭”。但我想大家也知道,广东的语言系统与北方的.差异实在太大了,在这里,我没有一点归属感。
相比一起行动,我更乐于一个人,一个人静静地走在校道上,看着这秋天的景象,在心中用广东话思考着,用广东话与另一个我交谈。
事实上,在这里也有不少的广东人。我在院里有一个很好的朋友,但最近因为某些原因,我们也渐渐疏远了。也许是我性格中的孤单因子在作怪,也有可能是命运对我们的捉弄。
从前有两猎户兄弟,分别成家后都很穷。有一天他们约好了外出打猎,哥哥的走在前,弟弟的走在后。此时,哥哥发现前方丛林里有一只受伤走不动的鹿子,便拔出弓箭准备射杀它。但在他拔箭的一刹那口袋中的珠子滚下了小坡,而那珠子是他妻子给他的*。他没有考虑,冲下了小坡捡那珠子。当他回来的时候,看到弟弟埋伏在树后,并作手势让他别出声响。从弟弟兴奋的眼神中他读出:“我对这猎物很有意思。哥哥,我厉害吧,比你先一步了。”哥哥没作声,他本想告诉弟弟,这是我的猎物,我都已经瞄准了。然而命运就是这样捉弄着人,在兄弟与猎物之间,他选择了沉默。然而想到家中的困境,他又不免心中掉泪。
前几天发现气温竟然跌到了冰点以下,我问自己:“这是秋天吗?”中的另一个声音回答:“对,这是秋天。自从你到这里后,几乎每一天都是秋天。在你的心中没有冬天,没有春天,没有夏天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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